|
煞
|
|
韩飞律师,男,汉族,党员,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律师、专利代理人。北京律协律师代表,北京律师协会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合同、民商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房地矿产、融资担保、家族财富管理、税务筹划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
|
|
|
联系我们 |
|
|
知识产权律师网(韩飞) 电话:010-13439296433 邮箱:lawyerchinabj@aliyun.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
|
|
|
您的位置:首页 - 煞 |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纠纷中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问题的函 |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8/3/22 |
([2002]民三他字第3号 2002年9月10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商标侵权纠纷中注册商标排他使用人应如何依法行使诉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提起共同诉讼,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不起诉包括商标注册人明示放弃起诉的情形,也包括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有证据证明其已告知商标注册人或者商标注册人已知道有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发生而仍不起诉的情形。 此复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