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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飞律师,男,汉族,党员,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律师、专利代理人。北京律协律师代表,北京律师协会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合同、民商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房地矿产、融资担保、家族财富管理、税务筹划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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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8/3/22
海关总署: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总署党组日前发出通知指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海关把关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海关要及时调整执法重点,积极拓展执法领域,主动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
  通知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党中央高度重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并以此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当前,我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正在稳步实施,自主创新的投入不断加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日益深入,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效益显著增加,迫切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为我国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走出去”,营造规范公平的进出口环境。
  通知要求各级海关单位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培训,重点是提高运用风险管理技术的能力和水平,重视侵权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逐步实现查获侵权货物的智能化,提高侵权货物的查获率。同时针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业务“当事人多、透明度要求高”的特点,确保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各项执法活动公正公开。
  通知强调,各级海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国内有关企业了解在打假维权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企业进行鉴别侵权货物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此外,加强与境外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通过交换执法数据和情报,增强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实际效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先进经验。(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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